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 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